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貧窮為何分性別?



如果單單回顧台灣這十年來的社會運動,那麼,宣稱婦運或女權或性別平權運動是其中最有斬獲的,應該不為過,特別是「性別主流化」運動;但如果是只將目光聚焦在女權運動這一區塊,則顯然有極多議題仍處於各方競合的狀態。有些只取得一小步的進展,如大法官釋字666號終於做出「罰娼條款」違憲的解釋,有些則處於高原期或停滯期,例如同志平權運動在「可見性」上雖有突破,但在法律、政策上卻一直沒有進展。

這一方面雖然與社會民情有關,但同時各個陣營、流派的女性主義者對同一議題的立場也都不同,因此很多時候,所謂的停滯與內部的分歧更是相關。Jennifer Saul的《女性主義:議題與論證》,即以議題為主軸,呈現不同立場的女性主義者所各自會有的論證與觀點,在正反呈現後採開放性結論,誠可謂是「女性主義基礎讀本」。Saul討論的議題極多,從較為人所知的家庭政治學、色情、性騷擾、墮胎、女性外貌,到語言內含的歧視、或科學研究所帶有的性別偏見預設是如何反過來加深既有的歧視,以及女性主義的國際人道干預是否與尊重多元文化相衝突……等等,都十分精闢。然而,限於篇幅,我在此僅討論「女性的貧窮化」問題。

雖然大家普遍都知道職場有所謂的玻璃天花板及兩性同工不同酬的狀況,但是對於整個制度結構是如何加深女性的貧窮化,或,貧窮有分性別這件事,則討論得還太少。以台灣目前領取最低基本工資的人口數來看,在這一百二十萬人中,男女的比例大約是32%比68%,也就是只領最低基本工資的女性勞工將近是男性的兩倍。(必須要指出來的是,這個數字是根據勞保投保薪資而來的,而這一直有高薪低報的問題,但,對於男女工資差距仍有一定程度的參考意義)

為什麼貧窮會分性別呢?Saul認為男女在經濟上的不平等可用「歧視的支配模型」(the dominance model of discrimination)或「不利結構」(disadvantage framework)來解釋。亦即,在此我們所面對的並不是可以一眼就被看出來的傳統的性別歧視模式,而是制度、政策與職場結構被設計得「更可能去強化,以性為基礎的政治權力差異、社會地位差異與經濟安全差異」。

政治哲學家威爾‧金里卡(Will Kymlicka)說得很清楚,不能墮胎、家務勞動無經濟補償、有償工作又跟生養小孩的照顧相抵觸,以及離婚法庭忽視育兒對家庭收入的貢獻,在在造成女性的貧困化。簡單地說,企業或雇主所設想的「理想勞工」是沒有擔任照護工作責任、可以全力配合加班、調派的勞工,因而職場結構或政策被設計得與照護者工作不相容,而照護工作又常落在女性身上,於是造成女性很難在職場上與男性競爭。連帶地,如果女性想兼顧職場工作與照護工作,就只能選擇低薪且較無保障、也沒有升遷機會的彈性工作或兼職工作。而如果女性想擇一做好照護工作,她就要面臨家務勞動無經濟補償的處境,這不但讓男女權力嚴重失衡,也讓離婚變得對女性特別不利。

換言之,政府與職場政策(和照護工作不相容,親職假也是女性較易獲得)不斷強化女性與照護的關係,也使男性擔任照護工作變得困難,並且,這也等於是不斷地在強化、強迫兩性進入傳統的性別分工角色,也正是因此,有些女性主義者反對用托育來解決職場結構的問題,因為,「托育這種解決方式,反而要求女性加入男人的行列,成為威廉斯所謂的『理想雇員』,……換言之,此一提議不僅沒有改變工作結構,也沒有改變離婚的處置方式,甚至還貶低照顧工作者的社會地位。」

以目前的台灣為例,我們將照護工作或家務勞動「外包」給女性移工或低社經階層的女性,非但沒有改變傳統性別分工的刻板印象,而且嚴格來說,也不算是兩性平權運動有所進展,反而是將原先的性別壓迫轉移成階級、種族的壓迫。亦即,中產階級的女性之所以可以去追求自我實現,是因為家裡有個瑪麗亞,而不是性別壓迫被消除了。顯然,當我們在尋求建立托育或長照制度時,Saul的這個提醒是值得被放在心上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